彭静认为,当前,我国已逐步通过扩大生育保险范围、完善婴幼儿照护体系、强化生育财政补贴等方式补齐生育支持体系短板,但侧重于“生”而忽视了“育”,而育儿假、家庭照护假等后端养育环节的假期不足。她建议,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开展“育儿假”试点,并在加快推进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制度化,对养育3岁以下子女的父母双方提供每月1天的带薪育儿假,以及每季度2天的无薪家庭照护假。
罗卫红建议制定反网络暴力法,在内容上应包括预防、网络暴力信息的处理、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法律责任等章节。网暴的法律定义中,受害主体应不限于个人,可定义为通过网络对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集中发布的,侮辱谩骂、造谣诽谤、侵犯隐私、歪曲事实,以及严重影响身心健康、形象声誉的道德绑架、贬低歧视、恶意揣测等不良信息的行为,或不以特定对象为目标实施的制造散布谣言、宣泄极端情绪、挑起社会对立的行为,以及明知是上述信息而转发、散布的行为。
张齐提出进一步优化生育支持政策的建议,包括推动建立父亲育儿假制度、建立分级共担育儿假成本机制、将普惠托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等。张齐表示,2021年颁布的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未成年人的父亲与母亲均应亲自养育,加强亲子陪伴,同年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也指出,国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父母育儿假,将父亲育儿假纳入国家劳动权益保障体系,可减少生育对女性就业的影响。
近年来,全国多地连续发生劣质营养餐以及学生食物中毒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李景虹呼吁,健全中小学营养餐的相关法律规定,出台相关立法,对学生营养餐标准、供应与管理进行规范与约束,厘清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的职责。首先,明确规定责任主体与负面清单制度。其次,还应根据青少年所在地区、年龄阶段、营养需求、发展特点等,请专家设计相应的合适的营养餐规范,规定中小学生不同年龄段的营养餐健康标准,并指定政府职能部门对营养餐的食品卫生和营养搭配进行监管。
杨娟建议,完善农民工动态监测信息平台,精准摸清第一代农民工未参保群体,动态更新农民工数据,分层分类让他们可以享受应有的保障,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比如,允许没有养老保险的第一代返乡农民工办理保险,属地政府根据自身财力给予一定补助;对于投保不满15年有补缴意愿的农民工,给予政策上补缴的便利。此外,她还建议将丧失劳动能力、无人照料的第一代农民工纳入到社会常态救助范畴,并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免费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钱海军建议,开展家庭用能与碳排放的数字可视化建设,搭建或完善家庭能耗数字化平台,依托平台开展“节能我先行”“e起节电”“绿色家庭创建”等,让大家更直接地了解自家用能情况及变化,也可与其他家庭比较,寻找降碳空间。政府部门可出台配套家庭节能降碳鼓励政策,推送用能分析报告、节能建议,将节能降碳的概念转换为具体的生活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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