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太湖县人民检察院与太湖县司法局联合会签了《关于建立“支持起诉+法律援助”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注重发挥民事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在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公平正义、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引领社会道德风尚等方面的作用。
《意见》结合实际,突出工作重点。聚焦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农民工等诉讼能力偏弱的民事主体,加大对撤销、变更监护权,追索抚养费、赡养费、抚育费,请求残疾赔偿金,追索劳动报酬、社会保险金等重点类型案件的民事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工作的协作力度。
《意见》建章立制,强化办案效果。明确了线索及时移送、案件协作配合、信息资源共享等工作衔接机制。对于起诉维权取证能力欠缺或者具有客观障碍的,可以围绕法定起诉条件开展调查核实,综合运用提供法律咨询、加强释法说理、协助收集证据等方式,为特殊群体起诉维权提供帮助。(全媒体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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